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圈里人谈商标撤三答辩的使用证据列举
2020-06-19

一项商标在拿到证书后不进行使用,会怎样?最大的风险就是可能会被撤销掉,俺们做商标工作的,管这个叫撤三。

今天我们不讨论啥是撤三,我们只谈被他人撤三时,你要咋办。

咋办啊,咋办?

办法就是在收到撤三通知书时(官方文件叫: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),在二个月内进行答辩,提供近三年的使用证据。

我就想说使用证据都可以是什么,有需要的亲们,可以收藏哟,因为刷着刷着就找不到我了。

还是要象征性的把概念写一下的:商标的使用,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、容器、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,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,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。(本自然段不看也罢,可以直接看列举的明细)

重点看这里,字字箴言:

1、采取直接贴附、刻印、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、商品包装、容器、标签等上,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、产品说明书、介绍手册、价目表等上;

2、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,包括商品销售合同、发票、票据、收据、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、报关单据等;

3、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,包括介绍手册、工作人员服饰、招贴、菜单、价目表、名片、奖券、办公文具、信笺以及其他提供服务所使用的相关物品上;

4、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,如发票、票据、收据、汇款单据、服务协议、维修维护证明等;

5、商标使用在广播、电视、电影、互联网等媒体中,或者使用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,或者使用在广告牌、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载体上;

6、商标在展览会、博览会上使用,包括在展览会、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、展台照片、参展证明及其他资料;

7、商标使用在网站、即时通讯工具、社交网络平台、应用程序等载体上;

8、商标使用在二维码等信息载体上;

9、商标使用在店铺招牌、店堂装饰装潢上。

注:以上1-9出自国家知识产权局《商标侵权判断标准》

好了,重点划完了,不想收藏的,就记下我们的联系方式,啥时候想要,您吱一声,我们单独发给您。

 

联系方式:

东方商标版权电话:0411-83632520836325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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